各部门、各系(部):
最近,科技部、卫健委等公布了多批次科研诚信调查及处理案例,对学术造假行为实施严厉的处罚。根据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的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决定在全校师生员工中进行一次科研诚信教育活动。请各部门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,合理安排学习形式、学习时间及教育对象,以保证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遵守科学研究行为准则,恪守学术道德,杜绝学术不端行为。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相关文件精神,对所有已完成的和正在进行的科研活动进行自查自纠,对已存在的有悖科研诚信问题及时纠正。
自2022年1月1日起,所有科研课题申报、平台申请、专利申报、科研奖励及推荐上级科研奖、学术论文认定等科研活动中,均需签订《科研诚信承诺书》(本人签字,部门盖章)。承诺后方可参加相关科研活动。
请各部门将学习开展情况于2022年1月7日前报科研处,电子稿同时发送科研处信箱yyky6699@163.com。
科研处
2021年1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