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职业学院
科 研 计 划 合 同 书
项目编号:
项目名称:
项目类别:
主 持 人:
起止年限:
签定日期:
烟台职业学院科研处
一、项目简要内容及予计达到的目标
二、计划进度
三、经费预算
四、共同条款
签定合同各方,共同同意:
1.乙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内容、要求,按期完成计划进度,并于每年7月10日前向甲方报送计划进度表,于11月10日前向甲方报送项目全年执行情况总结。
2.甲方如果发现乙方不执行合同的有关规定,应予指出,促其纠正。若仍不纠正,甲方有权暂停、追回或冻结拨款,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3.合同执行过程中,由于乙方的原因(不可抗拒原因除外)造成经费超支者,由乙方自行解决,并保证按期完成试验任务。如果由于乙方不执行合同,使项目无法进行,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拨经费,并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。
4.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,乙方向及时向甲方提出成果鉴定申请,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。成果鉴定后,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成果技术资料和项目完成情况总结。
5.乙方对秘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。在项目未经正式鉴定并批准对外交流以前,不得向外发表、介绍该项目的科技成果以及其它有关材料。
6.合同执行过程中,若需要修改合同的某些条款,由甲、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。
7.本合同一经签订,甲、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,并负合同的法律责任。
8.本合同一式2份,甲、乙双方各壹份。
签订合同各方负责人签字盖章
学院科研处(甲方)
负责人 (签字、盖公章)
年 月 日
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协作人(乙方)
项目主持人 (签字、盖章)
年 月 日
主要协作人 (签字、盖公章)
年 月 日
主要承担单位负责人 (签字、盖公章)
年 月 日
项目编号 编号
山东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(软科学部分)项目
合 同 书
项 目 名 称:
委 托 部 门:
承 担 单 位:
保 证 单 位:
主 管 部 门:
其它参加单位:
山东省科技厅编制
年 月 日填
填 写 说 明
山东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(软科学部分)项目合同书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《山东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工作规范》制定的。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,保证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顺利执行。
该合同是由计划下达单位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(简称甲方)、项目承担单位(简称乙方)、保证单位(简称丙方)、项目主管部门(简称丁方)共同签定的(丙方、丁方也可由同一单位承担)。
该合同书一式四份,先由乙方就条款的第二条至第七条进行填写,并送丙方、丁方签字盖章,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签字盖章生效后,即办理拨款手续,并将合同书返回乙方、丙方、丁方。
单 位 名 称 |
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|
代表人(签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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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 |
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 |
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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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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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单位公章)
年 月 日 |
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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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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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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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户银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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账 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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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
方 |
单 位 名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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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单位公章)
年 月 日 |
代表人(签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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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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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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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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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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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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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户银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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账 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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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
方 |
单 位 名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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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单位公章)
年 月 日 |
代表人(签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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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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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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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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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
方 |
单 位 名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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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单位公章)
年 月 日 |
代表人(签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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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管理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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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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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甲、乙、丙、丁各方的代表人均应为各方的法人或法人指定的代理人。
第二条 研究起止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。
第三条 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(由乙方根据项目申请书相应栏目和省科技厅正式下达的软
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相应栏目填写):
第四条 研究方法及路线(同上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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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承担单位主要参加人员(同上):
1.项目负责人: 电话:
2.主要参加人员: |
第六条 研究工作计划进度、阶段成果(同上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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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成果形式(同上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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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乙方应每年度(一年内完成的项目在进度中期)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展报告和经费决算,并对后续工作如何按期完成作出说明。
第九条 乙方应按期结题,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,甲方负责会同有关各方对该项目提出处理意见,完成评审、鉴定工作。
第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评审工作后,必须于一个月内,向甲方一式三份报送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全套评审资料和《山东省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证书》,并附研究成果简介一份。
第十一条 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后开始办理拨款手续。山东省科技厅资助经费总额以省科技厅下达
的科学技术发展计划(软科学部分)为准。(此条款由甲方填写)
山东省科技厅资助经费总额(万元):
首批拨款:
第二批拨款:
经办人:
第十二条 项目在执行的过程中,如需变更合同条款,应由甲、乙、丙、丁四方共同协商,签
订补充文件。
第十三条 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归甲、乙双方共有,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,不得对外公布和推
广应用。
第十四条 项目完成后,甲方如将该项目列入《山东省软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计划》,乙方应
根据甲方要求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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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甲、乙、丙、丁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时,应出具证明并采取
相应原补救措施。
第十六条 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,应将未使用完的经费退还甲方。
第十七条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项目,而又未办理延期手续,按违约处理,乙方必须
在合同规定的研究终止期限后的二个月内归还甲方资助的全部经费,并按经费总额
的10%交纳违约金。
第十八条 本项目涉及到的费开支、评审和验收形式、成果推广应用内容和方式等详细事项,应按照《山东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工作规范》中的相关条款执行。
第十九条 本合同议定的其它条款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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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科研处 |